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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市消费者孙女士反映,2004年9月16日她与北京天信伟业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准备把自己80多平方米的新房装修一下,合同上签的工程期是40天,装修费用2万元。但合同签完后今年1月份工程才完工,不仅延误了工期,而且装修完的房子没过1个月就开始掉皮,墙面上还出现了裂痕。据孙女士介绍,装修公司曾经来修过几次,但后来再打电话就没人接了。
5月,孙女士投诉到哈市道里区消费者协会,26日10时双方来到消协进行调解。北京天信伟业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负责人称,合同上如果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会承担,但他看见对面坐着几位记者,后借打电话之机不见了人影。
5月26日11时,记者来到爱建紫园孙女士的新房,看到在客厅的右侧墙角墙皮脱落后留下了2个1元硬币大的洞,靠近门口的衣柜柜门关不严,左右两个柜门不在同一个水平线上,另一侧墙上出现多道裂痕。据哈市建一公司的崔先生讲,装修公司没按合同的程序进行装修,而是省去了墙面基层处理,界面剂等工序才出现墙皮脱落的现象,时间越长墙皮脱落会越严重。
据省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介绍,装修方违反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就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来赔偿孙女士。根据我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中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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