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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地产业税收
早报讯国税总局消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房地产税收实施一体化管理。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在现行职责分工和征管要求的基础上,整合征
管资源,以契税管理先缴纳税款、后办理产权证书(简称“先税后证”)为把手,以信息共享、数据比对为依托,以优化服务、方便纳税人为宗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搞好各征管环节连接,实现房地产业诸税种间的有机衔接,加强房地产诸税种的税收管理。
据了解,目前,在房地产业的链条中,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到房地产的开发、转让、保有等诸环节涉及的税种有12个,分别是: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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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行再出房贷新规
欠贷不还利息要上涨
早报讯在国务院七部委联手启动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后,银行系统开始出台对不良信用记录房贷者提高利率水平的规定。北京农行23日宣布,该行近日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及首付款比例调整等事项出台了详细规定,其出发点正是贯彻国务院稳定住房价格的文件精神和央行相关文件的精神。
农行新规定,对于2005年3月17日房贷利率提高前取得个人住房贷款的客户,在2006年1月1日利率调整时如无不良信用(即无到期未还本金、利息或罚息),可对其贷款利率按照下限利率(即5.508%)执行。但是,至利率调整时客户如有不良信用,贷款利率将调整为基准利率(5年期以上为6.12%),或根据借款人风险状况进行一定幅度的上浮。
对于2005年3月17日以后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购买的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实行下限利率5.508%。但是,对同一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请第三套个人住房贷款的,必须实行基准利率或适当上浮。
关于首付款比例问题,农行北京分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同时,农行要求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应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该行信贷管理系统查询借款人及其配偶已购房屋情况,对借款人及其配偶贷款购买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住房的,渐次提高首付款比例。对于明显属投机炒作购房行为的,不予贷款支持。(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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