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林润 通讯员苏侦刘旭)明天开始,全市的社保参保单位都将开始2005年度的社保年度申报工作。此次年度申报工作从5月20日开始,到6月20日止。
据地税社保部门负责人介绍,全市各用人单位应以本单位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下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向地税申报。外来职工按规定的缴费基数申报。年度申报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缴费基数不变。
在年度申报期内,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查询下载、电子数据领取,纸质表格领取等方式领取申报表,填写真实、完整的数据以后,通过地税网站或者到各所属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申报。若参保单位发现申报表中的参保人员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应该马上向所属纳税服务中心核实更正,确认无误后,再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社保年度申报。
市地税的工作人员说,在进行退休人员年度申报的时候,纳入省级养老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填写纸质退休养老金申报表(在地税网站下载),表格一式2份,送到所属办税务中心。原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待遇并由单位补差的人员,须将我市社保机构发放的养老金和补差部分合在一起申报。如果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或者没有申报,将以原来的养老金或者退休金为基数。
此外,由市社保机构全额发放退休金及市财政发放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无须进行年度申报。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