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军嫂雇工7人可免3年营业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 12:23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叶志明 通讯员 王凌)记者从广州地税局获悉,为了加强对军队转(专)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对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按照有关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专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但这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限于雇工
7人及以下的个体工商业户。

  广州地税介绍,如果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及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也无论经营者是否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或随军家属,只要其雇工人员内,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两者的其中一种身份的人数达到雇工总人数的60%以上,甚至是两种身份的人数相加达到雇工总人数60%及以上的,都可以3年内免征营业税。

  如果是在雇工人员内,城镇退役士兵人数达到雇工总人数的30%及以上的,也可以享受3年免征营业税的优惠,但仅限于服务型企业,商品零售企业不在优惠之列。

  (观宇/编制)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第48届世乒赛
二战回顾系列专题
库尔斯克会战
斯大林格勒保卫战
太平洋海战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新浪狮篮球队回访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