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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国为首的6个欧洲国家日前向欧盟增加财政预算的规划提出反对意见,也因此加剧了与一些东欧新成员国的分歧。
德国副财长科赫韦泽重申了在柏林时发表的观点:2007至2013年间,欧盟财政预算必须维持在现有水平,即欧盟25国国民总收入的1%。他在会议间隙这样告诉媒体:“如果不让我们达成这个最主要的目标,那6月中旬的峰会我们就不会善罢甘休。”
在规划的7年中,欧盟年均财政预算将占欧盟25国国民总收入的1.14%,这是新成员国以及欧盟委员会共同努力达成的结果,但遭到欧盟主要出资国德国、法国、英国、瑞典、奥地利和荷兰等国的反对,他们希望将新的预算计划支出压缩到欧盟总收入的1%。这6个出资最多的成员国在一文件中指出,设置1%的上限才符合欧盟支付能力的合理设置。欧洲议会专家组在最近一周建议设置1.07%的上限。
2006年财政支出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在贫困地区的发展项目。这部分预算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去年5月欧盟吸收了10个主要来自东欧地区的新成员国。根据与欧盟签署的入盟协议,在2006年前,新成员国仍将是净受益国。这也许正是以德国为首的6国与一些东欧新成员国产生分歧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2006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必须经过欧盟成员国和欧洲议会的批准方可生效。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5月16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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