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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知道你最多隐私的地方,不是单位人事部门,不是朋友同事,而是街道居委会。
现在离婚结婚,单位连开介绍信的工作都省掉了,就是说,你即使结过N次婚,单位里的人都可能不知道。但是居委会会知道,他们甚至理直气壮地要求你如实禀报“避孕措施”。
女友离婚后去迁户口,先把户口从前任婆婆家迁到离婚判决书上判给她的房改房里,一年后她把房子卖掉了,自己另买了一套住房,又把户口从旧房子迁出。育龄妇女迁户口要通过居委会,并且要准备以下资料:1、单位计生证明;2、迁出街道居委会和办事处计生证明;3、迁入街道居委会和办事处计生证明;4、近期体检(主要是妇科B超)表。因为身体原因,已经生育过一个孩子的女友不适合“上环”,街道要求其出示医生证明。众所周知,这样的证明一般的医生不敢乱开,好不容易托人找到一位妇产科医生,那医生听到离婚的妇女还要“采取避孕措施”,立马开骂:“哪个街道啊?怎么这么缺德?”
而每次迁户口,女友都要把那长长的10页纸的离婚判决书带上,以证明自己“离异”的事实,如同大病一场的人求医,都要带上厚厚的病历。所不同的是,病历通常只有医生有兴趣看,并且对你的病情有帮助。而判决书上的事实,却要给没有任何关联的陌生人看。虽然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清楚地盖上了“离婚”的印章,但是居委会的同志们大概觉得判决书才有法律效力,尽管户口本上的“离婚”的印章是有执法权力的公安部门盖上去的。经过这两次迁户口,女友感叹:没事我再也不卖房子,也不要迁户口。
另一女友结婚的时候借住在单位的公房里,后来怀孕了。一天晚上,有人敲门,她打开门一看,是位中年妇女。中年妇女说:“听群众反映:这里有大肚婆出入,你有准生证吗?”原来是居委会的上门摸查情况。事实上,一个在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女人,如果有违法乱纪的贼胆,首选该是去贪污受贿,那样反倒有可能成为漏网之鱼,决不会认为在诺大的都市里超生孩子是一件容易的事吧?要是我们的反腐败机构,有计生部门这样的铜墙铁壁,比如官员们申报收入的真实性和“避孕措施”一般实打实并有人监督的话,估计腐败也会像超生一样,不那么容易得逞吧?
不过,如果你一直没有结过婚,或者结了婚以后一直没有生孩子,倒是没有人来关心你采取何种措施避孕。那情形如同一个没有级别的办事员,连“申报收入”的资格都没有。
(观宇/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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