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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政府采购将引入公证机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 14:4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奇)今年本市财政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引入了公证机制,再次创新监管方式。昨天,市政府采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市级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将委托北京市第二公证处具体实施公证。

  据了解,公证范围包括政府办实事项目、市财政局代表市属预算单位作为采购人的项目、采购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以及单台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医
疗设备项目。

  “需要公证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时限直接向北京市第二公证处提交相关材料。”市政府采购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首个采用公证机制的市政管委夜景照明采购项目正在进行中。“每次公证,都将有两名以上公证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证明。”

  网络编辑:康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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