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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转让营业税调整本报讯 (记者林润)5月12日,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指出,自2005年6月1日起,国家将调整住房转让营业税税收,个人购买住宅不足2年转手的,将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两年的普通住宅在销售时免营业税,而非普通住宅仍按差额征税。业内人士说,这一调整将大大增加二手房售房成本,楼主售房前得仔细掂量了。
炒房收入缩水约5%
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国家这一规定虽然已经出台,但是税务部门还没有接到实施细节,所以具体规定可能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公布。不过,一些业内人士为记者粗略算了一笔账,结果显示,这一政策调整将让部分出售二手房的人掏出售房金额5%的钱。市住房交易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假设有一套已经买了1年半的普通住宅出售,售价是30万元(每平方米单价并没有超过7000元)。按现在的规定,售房者需要缴纳的税收包括1.5%的个税,每平方米3元的手续费,还有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如果在今年5月31日前转手成交并办理全部相关的手续,可免征营业税;而按《意见》的规定,如果在6月1日以后售房,由于购买居住的时间不到2年,须缴纳营业税30×5%=1.5万元。“营业税的税率是5%,如果按全额征收,就得付出售房款5%的钱。”还有一种情况是,这套售价30万元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且购入价是20万元,那么按现在规定其应该缴纳的营业税是差额的5%,也就是0.5万元。按照《意见》,购买两年内出售非普通住宅,就要全额增税。这样,前后相差1万元。
二手房可能放量
湖滨南路附近一家21世纪不动产的工作人员说,新政策出台以后,昨天连续来了很多位咨询售房的人。还有的房产中介则反映,近来国家出台了多个针对房产的措施,所以近一段时间委托售房的“楼主”多了。“天气这么不好,你看我们这里还是有很多人来委托。”昨天下午,厦房置换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据了解,该公司平时每天能接受50套房产的售房委托。而近一段时间来,每天约有60套房子求新主。“短期内二手房可能会出现抛售的情况,因为6月份开始,售房的成本就要大大增加了。这肯定会让本来就有售房意愿的加快动作。”厦门大学财政系的胡学勤博士说。据媒体报道,在上海等城市就出现了类似情况,待售的二手房增加了10%。专家说,营业税的这一调整可能使近期想出售二手房的人增加,但是从长期来看,这一规定会让房屋在楼主手中持有的时间延长。“6月1日以前完全有可能出现二手房放量的情况,但是《意见》把税收的优惠门槛提高了,6月份以后持房等待的人就会增加。因为在两年内售房的话,营业税成本就很可观了。”胡学勤说,“还有一种可能是,由于6月份以后销售二手房的人少了,供求关系将导致二手房房价出现小幅度的回升。”(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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