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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银行卡资料不全将被要求补充材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 01:34 新文化报

  本报讯 (记者黄艳丽)为了配合全国统一的“人民币账户结算管理系统”的建立,从即日起,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将展开对单位及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审核,重点放在对结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方面。对于一些特殊原因所致手续不全的“交费存折”等个人结算账户,存款人需向银行补交相应材料。

  据悉,在央行2003年9月1日实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之前,并无“个人
结算账户”的说法,此前开立并已在银行办理委托收付款业务的储蓄账户(含已申领的信用卡和借记卡)将自动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持卡人只需到银行办一个确认手续即可。所以就出现了与新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所需交纳证明文件要求不一的问题。如果当初市民个人在办理信用卡等结算账户时未能提供全部的个人资料,从即日起再到银行办理业务时,将被银行要求补齐资料,使相关手续更加完善。名词解释

  “个人结算账户”:指个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通俗地说,是除了具有活期储蓄功能外,还可用来支付水、电、话、燃气费,归还住房按揭、汽车贷款,进行透支消费、股票投资等账户。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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