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国资委《关于公司部分国有股性质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沈阳汽车工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沈阳新金杯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金杯投资)90%国有产权转让给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金杯汽控);沈阳金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新金杯投资10%国有产权转让给沈阳新金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金杯发展)。同意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汽车资产公司)100%国有产权中的90%转让给金杯汽控、10%转让给新金杯
上述国有产权转让完成后,汽车资产公司、新金杯投资变为国有相对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分别持有的公司32683.36万股、12019.96万股的股份性质属非国有股。汽车资产公司和新金杯投资的国有产权转让价格应以沈阳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准确定。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义务豁免,并办理有关股份过户的法律手续。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5月11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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