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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5月向炒房亮出调控“组合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 01:05 东方早报

  日前,由江苏省银行业同业公会牵头,各家银行参与签订的《江苏银行住房贷款同业约定》(以下简称《约定》)开始执行。这与此前由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物价局发布的10条规范楼市销售行为、遏制房价大幅攀升的措施相呼应,成为进入5月后,江苏楼市调控向炒房行为亮出的一套“组合拳”,楼市气氛骤然紧张。

  该《约定》首次明确规定,江苏省银行业叫停一年内的转按揭贷款,并对高档住房的
贷款成数和利率作相应调整,其中100万元以上贷款降至五成,利率上浮10%。对于江苏这套“房贷新政”,业内期待能起到平抑高房价的积极作用。

  据介绍,《约定》将贷款金额和对应的利率、首付款首次分作“三档”:贷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下,首付款最少只要2成,基准利率下浮10%(如贷款5年以上就执行5.508%的年利率);贷款金额为50万元~100万元,首付最少3成,执行基准利率(5年以上年利率6.12%);贷款金额超过100万元,首付款5成以上,利率上浮10%(如5年以上年利率是6.732%)。这意味着,所购房屋越高档,房贷门槛就越高。另外,如果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贷款也将被银行严控,首付不得低于5成,利率上浮不低于10%。

  该《约定》还叫停一年内转按揭,“买房不到一年就准备卖房的,银行将不得再提供转按揭服务。转让的二手房,如果没有还清银行的按揭贷款,就不能再次贷款”。另外,借款人还款能力也将严审,借款人住房贷款月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5%。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研究员、博导吴先满分析,该《约定》细分化、有针对性的规定,相当程度上避免了调控的“一刀切”。同时,有利于银行控制金融风险,防止银行业的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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