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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 00:35 东方早报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包括钢材、煤炭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自5月1日起已经进行调整。煤炭、钨、锡、锌、锑及其制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为8%。此外,包括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金属硅,钼矿砂及其精矿、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碳化硅、木粒、木粉、木片等产品在内的出口退税政策也被取消。与此同时,国务院还批准对20个税则号项下的钢材,出口退税率下调为11%。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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