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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获赠品也要交个税 由房地产商代扣代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 10:44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叶志明 通讯员 庄淑莹)“五一”黄金周,是广州市民睇楼、买楼的高峰期,许多房地产商为了吸引顾客购买楼宇,相继推出一系列促销活动,如购房送装修、购房送全屋家私电器。不过,广州市地税局强调,获得赠品的市民应按实际价值缴交个人所得税,并由房地产商代扣代缴。

  广州市地税解释,房地产公司举行有奖销售活动,消费者抽中、猜中、摇中而取得的
奖品和奖金,属于个人的偶然所得。偶然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每次收入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另外,广州地税还表示,根据税法规定,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商家若不履行扣缴义务人的义务,税务机关可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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