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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玉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对所有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发现享受过头的要坚决纠正,该补税罚款的必须马上补税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04年全国减免税普查发现,有些地区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减免税的申报,有些地区则对减免税的审批把关不严,还有些地区减免税情况不清、管理混乱,甚至有些地区的核算统计都不真实。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
库,必须尽快加以解决。
针对这些问题,通知要求,结合2004年减免税普查开展一次减免税情况的全面清理,对所有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范围和程度进行认真审核确认。发现不应享受的,要坚决取消;应该享受优惠而没有享受的,要送政策上门,保证国家政策落到实处;减免到期的,要及时清理取消。要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
通知强调,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无论是否有应交税金,都要对减免税情况予以申报。对没有按期申报或申报不实的,将依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与此同时,税务机关要在认真清理减免税情况的基础上,对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政策依据、减免税的范围、适用税率或比例、减免税的历史数据等详细情况建立档案,并纳入纳税人“一户式”管理。
另外,通知还要求严格减免税审批管理,认真审核纳税人的减免税申报,防止错用减免范围,错用减免税率、减免幅度的情况发生。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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