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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符合条件必查账征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 08:33 沈阳今报

  记者刘洋

  今报讯昨天,记者从辽宁省国税部门得到消息,根据国税总局的要求,对已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一旦其具备查账征收条件,要及时改为查账征收。

  税务部门要求,各地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征管法及其有关规定,掌握实行核定征
收企业所得税的标准,不得违规扩大核定征收范围。对符合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条件的纳税人,要一律实行查账征收,严禁采取各种形式的核定征收。对新办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要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要坚决实行查账征收;对确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方可采取核定征收办法。要禁止在企业生产经营开始之前采取事先核定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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