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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溪广场业主索要返款无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 00:33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杨雪婷)在银行胜诉碧溪广场公司的判决书下发一个月后,9位碧溪家居广场的业主与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的官司一审也落下了帷幕。昨天,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判决书虽然解除了自己与碧溪广场公司的合同关系,也要求碧溪公司返还购房款,但实际上根本拿不到钱——就算法院强制执行,将碧溪家居广场拍卖了,也是先赔抵押给银行的,业主拿不到赔偿。

  2003年下半年,碧溪家居广场在营业初期,推出了“带租约的产权商铺”的销售理念,每个产权式商铺13平方米,要价16万元,共卖出4000多个铺位,从业主那儿坐收了6亿元以上。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在碧溪广场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保证商铺的产权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但2004年10月,碧溪广场就停业了,11月5日,碧溪又告知业主这些商铺已先期抵押给了银行!”

  2004年12月,受害的业主开始陆续将碧溪诉上法庭,北京杰通律师事务所胡功群律师告诉记者,目前他已代理了154件、涉及200余人的业主诉碧溪的案件,涉及金额近3000万元。

  但对于这个首批起诉的判决结果,胡功群表示并不满意:“判决结果没有对碧溪广场欺诈行为给予应有的惩罚。”据悉,在法庭上,碧溪公司只承认自己有过失,却不承认欺诈行为,也不承认自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为按照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房地产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如存在欺诈,要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但一位业主却证明:“碧溪公司在推销产权商铺时,打着的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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