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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蔡志军实习生刘林智报道我市城市调查样本首次将暂住居民家庭纳入其中,样本数从原200户户籍居民家庭扩充至包括暂住居民家庭在内的600户,首个新样本调查报告昨天出笼。一季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7%,消费支出同比增长21.2%。
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43.91元,同比增长10.7%,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9.1%。从收入构成看,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均保持一定
的增长速度。
城市居民收入不断提高的同时,消费领域进一步拓宽,新的消费热点逐步形成,消费升级日趋显现。调查显示,一季度我市人均消费性支出4439.97元,同比增长21.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9.4%。在八大类消费支出中除医疗保健类下降外,其余各类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在居民消费支出中,住房和商业保险支出引人注目。据调查资料,一季度人均购房与建房支出达415.77元,占居民家庭总支出的7.1%。居民除了参加社会保险外还购买商业保险,显示防范风险意识增强。一季度城市居民人均社会保障支出137.4元,同比增长42.2%,人均储蓄性保险支出67.62元,同比增长95.8%。
从调查结果来看,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明显,呈现出六大特点:
一、交通通讯类增长较大。一季度交通通讯类支出920.79元,同比增长86.1%。
二、耐用品更新换代快。一季度人均耐用消费品支出39.98元,同比增长1.8%。享受型、发展型的用品需求也在加大,如大屏幕高清晰的彩电、组合音响、数码相机、钢琴等文化娱乐用品不断增加。
三、在外饮食占主导地位。一季度人均食品类支出1473.68元,同比增长18.4%;人均在外饮食374.19元。
四、文娱健身消费不断增长。一季度正逢“春节”、“元宵”二大传统节日,人均参加游览、健身活动和其他文娱活动的分别为25.50元、3.69元和38.91元,分别增长39.6%、1.1倍和66.5%;人均团体旅游49.05元,同比下降41.8%。
五、住房服务费用增加。一季度人均住房装潢支出27.79元,增长50.9%。随着自有房的普及率提高,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等居住服务支出增加,人均居住服务支出83.85元,同比增长30.7%。
六、个人美容美发服务增加。一季度我市居民人均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23.59元,同比增长39.4%,其中化妆品人均支出43.14元,美容美发服务33.48元,分别同比增长74.5%和48.4%。
作者:本报记者蔡志军实习生刘林智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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