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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织毛衫行业是我县的一大特色主导产业,对安置人员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出口创汇、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促进针织毛衫产业发展,扶持针织毛衫行业和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做响,发展外向型经济,提高出口创汇水平,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鼓励和支持针织毛衫企业开拓国内市场。为扶持具备后整和接单能力的针织毛
衫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经贸洽谈活动,三年内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毛衫企业参加经贸洽谈活动的摊位补贴。同时,对到国外参加大型经贸活动的企业,县财政局、外经贸局积极为其申请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
第二条鼓励企业最大限度安置人员就业。对安置人员100人以上,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规范用工、不拖欠工资、加工费、年内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县政府授予安置就业先进单位,并对企业的厂长(经理)给予资金奖励。其中,安置人员500人(含500人)以上的,奖励1万元;安置人员1000人(含1000人),奖励3万元。
第三条鼓励和支持针织毛衫企业经营自主品牌产品。工商部门积极协助企业注册品牌,争创省级著名商标和国家驰名商标。企业经营自主品牌新增企业所得税的县级留成部分,前两年全部奖励给企业,从第三年到第五年按50%对企业给予鼓励。在条件成熟时,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建设针织毛衫批发市场。
第四条切实减轻毛衫企业的税费负担。各执收部门认真清理收费项目,按政策规定的最低标准收费。税务部门合理确定企业纳税方式,对符合核实征收条件的企业采取核实征收方式;不具备核实征收条件的,实行核定征收,并积极指导企业规范账目管理,为核实纳税创造条件。
第五条加强对小规模加工户(点)的规范管理和服务。工商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小规模毛衫加工户(点)纳入管理范畴,为其办理营业执照。工商管理费按加工机械数量核定,每台每年收费30元。
第六条加大对针织毛衫企业的信贷投入。各商业银行积极争取信贷规模,为企业解决好打包贷款和一般信用贷款;农村信用社在搞好毛衫企业信用状况调查的基础上,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加大对毛衫企业的贷款支持。
第七条切实解决好毛衫企业发展用地。县镇(乡、场)、村和土地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工作,协调解决好毛衫企业发展越南耕地问题,占用集体土地的积极办理个中手续,免收县级土地管理费;占用国有土地的,企业可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按评估地价锝70%收取。
第八条建立针织毛衫运输绿色通道。凡在我县境内运输针织毛衫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车辆,正常通行的,一般不得进行停车检查;违反交通规则的,一般以说服教育为主,不得罚款。除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交通等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查扣,确保毛衫货物运输畅通。
第九条加强针织毛衫专业网站建设。县外经贸局建立青县毛衫网站,对外宣传我县扶持毛衫业的优惠政策,免费为毛衫企业发布各种信息。外经贸局每月向企业收集有关信息,在网上予以发布,并通报国内外毛衫市场行情。
第十条全力搞好专业人才培训。以县职教中心为培训基地,由县外经贸局根据企业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定期举办毛衫专业培训班,为毛衫企业培养工艺、维修、外经贸和企业管理人才。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二00四年起实行。 (信息来源:沧州市青县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河北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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