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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范思立4月27日北京报道 今天,教育部公布了2005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名单,60所高校因某一项基本办学条件未达标而被限制招生。
此次公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共有1778所,其中本科院校700所,高职和专科层次的院校1078所。60所学校被限制招生的学校中,有2所本科学校,高职(专科层次)院校58所。其中有13所民办高校。这些学校分布在19个省、市、自治区,其中
山西省10所、河南省8所、内蒙古自治区6所,位列前三名。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季平在会上透露,60所高校中,52所是因为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没有达标,6所是因为生均图书没有达标,有两所是教学行政用房不达标。
除此之外,还公布了经教育部审批和确认的2005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按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的独立学院259个,分校办学点158个(主要包括办学条件较好的成人高等学校和少数历史遗留的分校)。
教育部明确规定,除本次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分校办学点名单以及面向地方招生的军队院校外,任何其它办学机构2005年均不具备举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对4月15日以后,经教育部审批和同意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可以招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黄群慧研究员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向社会公布名单,是引进社会监督机制的一种好的形式,可以加强对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也为转变政府职能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可以增强高等学校的自律意识,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还可以防范和防止一些不法单位的违纪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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