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乱挂营业执照也要受处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 07:02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4月27日讯(记者 魏传强 通讯员 朱文华)营业执照是经营者进入市场的通行证,不按规定悬挂也是违法行为。记者今天从历城工商部门获悉,从4月27日至6月30日,历城区工商局将对辖区内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行动将对辖区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周边、居民小区、经济园区和商业街等。据了解,对于悬挂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谈股论金 】【打印】【下载点点通】【多种方式看新闻】【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家装全流程30天攻略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