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叫停险企合谋
本报综合消息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文强调,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记者昨日致电多家保险公司获悉,这一批文已经引起普遍高度重视。长期以来利用保险作为企业避税甚至洗钱的通道将被堵死。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金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上海国瑞税务师事务所主任孙健表示,个人所得税法的这些规定其实由来已久,国家税务总局此次发文再次强调,预示着税务部门对企业利用保险避税、洗钱的各种“擦边球”行为将不再容忍。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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