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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证监会司法权将震慑股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 12:1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目前正在人大讨论的《证券法》修改议案引起了市场与投资者的高度关注,这主要是因为在《证券法》修改稿中,证监会被赋予司法权。

  我们认为,假如新《证券法》里真的赋予证监会司法权,中国证券市场将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也是符合中国股市特征的一大创新,尽管有人对证监会的权力过大表示担心,对证监会能否有效地运用司法权表示怀疑。

  平心而论,中国证监会这10多年来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在打击证券市场犯罪,规范市场运作和信息披露方面用心良苦。但是,由于证监会属于事业单位,只有调查权、行政处罚权,没有司法执行权,导致证监会在查案审案时经常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预而进行不下去,致使证监会在维护市场稳定,打击市场犯罪方面有心无力,威信大降。

  记得当年《证券法》出台前夕,股市大幅震荡,主要原因就是证券市场的一些违法者对《证券法》存在恐惧感,在它正式实施前逃离股市。当年股市的广大投资者也对它充满期望与等待,希望它能给中国带来一个健康稳定的股市。但是,多年过去了,证券市场的违法犯罪现象层出不穷,愈演愈烈,范围也越来越广,且涉及众多的上市公司管理层。《证券法》的震慑力越来越低的原因何在呢?就在于它的执行者———中国证监会没有司法权。在一个人情有时大于原则的初级市场经济国家里,要靠一个没有司法权的机构来维持一个市场的稳定是绝对不可能的。

  另外,目前很多上市公司的管理层都是有来头的,与各级部门的关系密切,证监会根本就拿他没办法。目前,中国证券市场股价操纵现象特别严重。在过去,这种股价操纵现象主要集中在恶意炒作的庄家和一些机构投资者,但发展到今天,一些基金公司为了维持自己的业绩,也开始联手操纵股价。这一现象若不及时制止,给中国股市所带来的危害将是难以想象的。但处理这些违规者,要做大量的举证,要做事前调研,而所有这些,没有司法权配合是很难做到的。

  目前中国股市之所以这么乱,原因还包括一些证券公司、咨询公司的股评人士兴风作浪,从中给自己提供套利机会。没有司法权的处罚,对这些人的震慑力是很小的,他们换一个名字和招牌,又可继续他们的勾当。因此,一年前,经济学家郎咸平就提出,中国证券市场的关键问题就是没有严刑峻法。现在好了,证监会终于拥有了自己的司法权力,可以行使严刑峻法了。同时,有了司法权,证监会制定的一些有利于证券市场长远发展的规章制度也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可以相信,随着司法权的落实,中国股市将真正迎来自己健康稳定的发展期。

  本报评论员 贺朝晖

  (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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