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建设部新闻发言人26日宣布,《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按照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包括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人防、地铁等,都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分别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专业管线图等工程档案资料。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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