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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药谷”发展重大利好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从8%提高到25%,制药企业所缴所得税将大大减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 07:39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4月26日讯(记者 李灏实习生胡蓉)“税务机关大幅度提高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意味着制药企业在100元销售收入中,允许税前列支的广告费将从8元提高到25元,这对于海口‘药谷’来说无疑是遇到了春天”。今日上午,在海口地税局,一位制药企业的资深人士这样激动的说。

  据介绍,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今年起提高制药企业广告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出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而此前,制药企业的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为8%。

  据了解,制药业是海口重点扶持的产业,自从国家取消了经济特区的“地产地消”政策后,制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苦于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下降,一度处于低迷状态。

  目前,入住海口“药谷”的企业,都是新企业或新品牌的企业,而医药行业市场开发、产品销售、品牌运作主要靠广告来推动,尤其新药需要通过广告来获得知名度。国内一些有实力的大制药企业不断在电视台、电台、报纸做广告,目的就是想提高市场占有率,依靠铺天盖地的广告来占领市场。现在国家提高制药企业广告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对海口“药谷”的发展非常有利。

  作者:李灏 胡蓉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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