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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海外上市所融资金可以保留在境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 05: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陈炳才表示,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经济的发展,国内资金出现相对过剩,外汇收支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为支持境内资金走出去,支持境内企业和银行走出去,现在境内企业海外上市所融资金可以保留在境外。

  陈炳才是在招商银行举办的招商银行离岸业务推介会上说上述话的。他表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吸引外资竞争力的提高,且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不排除有投机性资本进入境
内,这都造成了我国外汇储备的增加。

  外汇局的统计显示,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自2001年以来便持续双顺差。今年一季度外汇储备增加了530亿美元,照此发展速度,全年可以达到8000亿美元。陈炳才认为,长期以来我国涉外经济政策的基本点是扩大出口、限制进口,鼓励外资流入、限制资本流出。现在涉外经济管理政策进行了较大力度的调整,鼓励资金出去,鼓励从单纯贸易向境外投资转变。

  目前,针对人民币离岸业务项下为企业海外融资提供担保,只有招商银行等两家股份制银行可以从事此项业务。陈炳才表示,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制定相关办法,一旦出台,所指定开展外汇业务的银行都可以申请额度担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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