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5日,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申请撤销对该公司A股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
公告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该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该公司2004年净利润为4610.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32.3万元,2004年末的每股净资产为1.34元,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为0.88元。
该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董事会请求上海证券交易所撤销对公司A股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
据了解,由于洛玻连续在2002年和2003年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按照有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04年4月23日停牌一天,于2004年4月26日开始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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