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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备受社会人士瞩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24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六大缺陷”催生“证券新法”
此次提请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共229条,其中新增加29条,修订95条,删除14条,修
改面不可谓不大。现行证券法是1999年7月1日起实施的,目前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正庆介绍说,这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证券法调整范围和某些限制性规定已经不适应证券市场的发展,需要补充和完善。二是部分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健全,质量不高,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缺乏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定。三是一些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严、经营活动不规范、外部监管手段不足。四是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不完善,对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缺乏民事责任的规定,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五是证券发行、交易、登记结算制度等不够完备,没有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留下法律空间。六是对资本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过于原则,难以操作,不利于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
两头兼顾:加快发展 防范风险
据介绍,这次证券法修订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扩大直接融资。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的精神为指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坚持依法治市,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处理好加快资本市场发展与防范市场风险的关系,加强证券市场基础建设。
股权分置与证券法修改无关
我国股市上存在的“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但解决股权分置并不属于证券法修订调整范围之内,因为股权分置问题与证券法修改无关。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证券法修订起草工作小组组长许健24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现行证券法本就是一个‘全流通’概念的法,因此,此次证券法修订根本不存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虽然此次证券法修订并不涉及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但国家正在积极妥善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已经具备启动试点的条件。(编辑 田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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