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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新法瞄准股市六大缺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 06:2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备受社会人士瞩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24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此次提请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共229条,其中新增加29条,修订95条,删除14条,修改面不可谓不大。

  为什么要对现行证券法修订?修订过程的详细情况如何?24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正庆就证券法修订草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说明时,详细介绍了这些不为外界
所知的内容。六大缺陷:催生“证券新法”

  现行证券法是1998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9年7月1日起实施的。随着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证券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证券发行、交易和证券监管中出现许多新情况,证券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周正庆介绍说,这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证券法调整范围和某些限制性规定已经不适应证券市场的发展,需要补充和完善。

  二是部分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健全,质量不高,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缺乏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定。

  三是一些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严、经营活动不规范、外部监管手段不足。

  四是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不完善,对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缺乏民事责任的规定,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

  五是证券发行、交易、登记结算制度等不够完备,没有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留下法律空间。

  六是对资本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过于原则,难以操作,不利于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股权分置:与证券法修改无关

  我国股市上存在的“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但解决股权分置并不属于证券法修订调整范围,因为股权分置问题与证券法修改无关。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证券法修订起草工作小组组长许健24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现行证券法本就是一个‘全流通’概念的法,因此,此次证券法修订根本不存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国情遗留的政策问题,不是个法律问题。”许健说,“我们注意到,社会上一些人士曾期望借此次证券法的修改,来解决中国股市股权分置问题,但他们没有仔细研究,解决股权分置并不属于证券法修订调整范围之内,因为股权分置问题与证券法修改无关。”新华社记者沈路涛 张旭东 邹声文 张宗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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