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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卫玲 发自北京
“国务院同意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后,有关部门和试点银行还有一些具体的准备工作要做,预计第一只资产支持证券将在今年三季度发行。”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日前发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答记者问。这是本报记者获得的最新消息。
据悉,部门和试点银行的准备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有关部门需要按照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二是试点银行需要进行挑选资产、起草法律文件、请评级机构作尽职调查、了解投资机构需求等工作。
鉴于信贷资产证券化需要会计、税收、投资等多方面的配套政策,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由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十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该小组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具体组织和协调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分析研究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讨论有关难点问题并商议解决方案。
有关人士表示,央行对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指导思想很明确,不仅要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本身,更重要的是借此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增加债券市场交易品种,扩大直接融资。中国银河证券公司苑德军指出,由于资产证券化业务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不菲的收益水平,因而有可能成为外资金融机构竞相争夺的“富矿带”,成为外资金融机构抢滩中国市场的一个重点。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4月25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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