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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最近,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出席“中小企业融资国际研讨会”会上指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意味着银行要大幅度提高贷款利率。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成功经验来看,存贷款利差至少在10个百分点以上,商业银行才能够覆盖成本和风险。这意味着贷款利率在15%左右甚至更高。而央行副行长吴晓灵也指出,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一般给出18%-19%的利率,最高为30%,而我国的民间借贷利率一般在20%-30%间,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是对小企业贷款的风险与收益的对称。对于这些言论,有媒体解读为如何解决国内中小企业融资困
难,高层已经明确表态,即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高利贷才能解决。其实,这是一种误读。
政府介入不能成常态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最主要的是应该从市场融资法则及中小企业的特性来理解,否则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或是无解可求,或导致更多的问题。一般来说,在一个发达的市场中,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企业融资完全是企业自身的事情。在市场机制下,透过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将资金分配到最有生产力的企业中去。只有在市场机制失灵的情况下,即相当重要且具备经济外部性生产活动无法透过金融体系获得资金时,政府才可介入协助。而且,这种介入往往是偶尔或阶段性的,决不能成为常态。可是,在国内的金融市场中,情况并非如此。或是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管制过多,让大量的金融资源轻易流入了政府所控制的企业,流入了政府相联的行业与企业。因此,目前国内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改革,仅是金融市场方式的技术性调整与改革还不够,而应该从改变政府对金融市场的控制方式和改善市场的环境与市场的运作效率入手,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从尊重企业融资的内在法则入手。
使用高利贷不如落实制度安排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由于它先天上的缺陷,如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产品质量和市场不稳定以及相应的金融体系发展滞后,金融市场合约化程度低,中小企业在资金的信贷市场往往成为竞争的弱者,它们无法从正式的金融部门获得所需要的资金。因此,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方面应该从市场的角度来调整中小企业与银行的关系,如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改变银行的风险定价机制。但是并不是媒体所理解的中小企业融资就是要搞所谓高利贷。因为,这样做一则会把好的中小企业排挤出信贷融资市场,让整个信贷市场骗子泛滥,二则高利贷必然导致中小企业融资的恶性循环,越是不好的企业,其融资成本越高,它越是很难发展。另一方面,政府要通过制度安排的方式来改变目前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如金融组织的重建、金融法规的创立与修订及对中小企业辅导等方式来完成。正如刘明康所指出的,银监会将在法律法规、监管方式、银行准入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工具、鼓励创新等方面来制订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现在最大问题是在市场与政府之间找一个好的平衡点,而不是用所谓的高利贷把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全推向市场一边。(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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