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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薄继东)尽管大庆联谊(600065)日前已在年报中将828.8万元的投资者民事赔偿金列入了“营业外支出”,法院方面也已于今年初宣布对大庆联谊的民事赔偿实施强制执行,但是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的宣伟华律师却向记者表示,时至本周一,相关投资者尚未获得任何实际赔偿。
据宣律师透露,法院的强制执行仍在进行中。目前,法院已经查封了大庆联谊的100多
万元现金和位于北京的一处房产(尚不清楚该房产有否抵押等情况);由于种种原因,法院执行人员尚未来上海查封申银万国的财产。
据大庆联谊1月5日的公告,2004年12月28日,黑龙江省最高人民法院对该股因虚假陈述一审被判赔偿的456起案件全部作出了终审判决,其中除有3起案件改判之外,其余均维持原判。判决大庆联谊赔偿金额约为883.7万元,承担受理费20.6万元,申银万国对433起案件(赔偿金额为608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而宣律师是以共同诉讼方式起诉大庆联谊的381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她表示,依据法院的判决,她的委托人大约可以获得570余万元的赔偿,占了大庆联谊总计800余万元赔偿金中的绝大部分。宣律师表示,据她掌握的情况,大庆联谊和申银万国双方均不愿意主动承担对投资者的赔偿义务,相互推诿。因此,她预计投资者要真正获得赔偿金尚需等待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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