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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认为小额消费赔偿亟待提高标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 08:4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实习生胡良才)本月16日,家住武昌梅园的刘女士从超市买回了一条鱼,烹煮后发现鱼肉有股刺鼻怪味。但超市却一口咬定,鱼没问题,是你烹煮的问题。

  刘找到当地消协,但后者称要有检测依据才能代她向商家讨公道。刘到质检部门一打听,才知道一项检测要收200元检测费,还要等上数天。刘女士了解到,即便检测对自己有利
,对商家“假一罚十”,最终也只能索赔几十元钱。

  至此,本想较真的这位消费者终于“泄了气”。时下,有越来越多像刘女士一样的消费者认为,在维权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对小额商品投诉设立最低赔偿额。

  省消委副秘书长王体年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退一赔一”,虽也是一种惩罚性赔偿制度。但在小额消费中,由于其带来的诉讼利益不高,未对商家起到真正的惩戒作用。

  好在这一尴尬已引起重视。有消息称,国家正在对“消法”进行修订,内容之一就是小额商品赔偿。北京等城市并已先行一步,对于小额消费投诉,如果确认商家责任,除正常赔付外,商家还要按每天90多元的标准赔偿消费者误工费、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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