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9日电(刘晓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管理员办法》,东城区国税局开始全面实施新的税收管理员制度。
传统的税收专管员制度模糊,空间及自由裁量度大,缺乏监督制约机制。现在,东城区国税局税务人员从管“户”变成管“事”,发挥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状况比较了解,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的优势,完善税收管理制度,加强了税源的精细化管理。
从4月1日起,该局税收管理员积极做好对重点税源户的税收监控与分析工作,及时掌握影响税收增减变化的因素;做好对纳税异常企业的核查、处理、监控工作;做好对欠缴税款纳税人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对税收管理员实施严格追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发现纳税人有一般税收违法行为而未及时提出处理,或发现纳税人有重大偷、骗税嫌疑而未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未能实施有效的税源监控管理,造成欠税大量发生的行为,都要严肃处理。
该局推行的税收管理员制度体现了“全面管理、强化服务、突出监督”的特点,对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堵塞税收漏洞,有效监控税源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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