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物价局日前下发文件,对我省农垦、森工系统居民用电实现同网同价,同价从2005年4月20日抄见电量执行。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农垦、森工系统电网改造已经基本结束,按照我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方案》的总体安排,已具备了同价条件。本次同价的范围包括纳入农网改造和体制改革范围内的农垦和部分森工系统所属供电部门供电的居民生活用电。同价范围内
作者:马云霄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