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国企法律顾问实行备案管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 06:13 重庆晚报

  本报讯重庆所有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其执业资格,将实行备案管理。昨日,市国资委称,今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注册备案,将在6月30日前完成。

  据悉,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6号)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继续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注册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厅发法规[2004]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国资委与市经委并存的现状,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管理将
分别由这两部门负责。

  市国资委负责对出资企业和其他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以及事业单位考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人员,实行注册备案管理。其他性质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工作由市经委负责。中央和外地在渝大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注册备案工作,按照属地原则在市国资委办理,也可由其所属集团公司总部统一在国务院国资委办理。

  据悉,市国资委将委托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统一组织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培训,并办理有关注册具体工作。该协会,将于5月中旬举办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培训,同时受理有关注册工作。(记者周尚斗 实习生 向红)网络编辑:甘健






谈股论金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