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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5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李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行军,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行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和经营范围没有发生大的变化。根据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物业经营和房产租赁从其他业务转入主营业务。
公司在2004年度实现扭亏为盈后,继续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保证了公司报告期的持续盈利.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的经营策略和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比上年同期略有增长,保持了公司扭亏后经营业绩的基本稳定;公司诉汉骐集团有限公司归还欠款1.2亿元的重大诉讼案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589.97万元,净利润91.27万元,上年同期为-181.11万元。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请求法院分别判令汉骐集团有限公司归还欠款6000万元和6077.61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报告期内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被告返回本公司上述欠款。(详见公司2005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和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兼并协议书",北京红狮以承债方式兼并收购北京制桶厂(详见公司2004年3月17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杰
200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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