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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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16:00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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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已经有11家证券公司被批准了创新试点资格。其中,光大、广发、长江、中信、东方和招商证券等6家券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募集申请已经获得了证监会的批准。首批两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展顺利,其中广发证券的"广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经结束推广期,是第一只募集足额并已获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光大证券的"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仍处于在推广期内。
而自上周以来,证监会明显加快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审批速度,又有4只集合资产管理计获批,分别是长江证券的"长江超越理财1号"、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的"中信证券避险共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方证券的"东方红1号"和招商证券的"基金宝"。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品种逐渐显现出差异化和特色化。刚刚获批的几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出现了多处可以让投资者眼睛一亮的创新,比如,长江超越理财1号首创"风险准备金"的提取,而招商证券的"基金宝"则将资金投向进行了完全的创新,所有的资金均投往运作良好的基金品种上,充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下面具体分析一下新出现的几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点和设计内容。 1、"长江超越理财1号" 该产品是一只非限定性的集合理财产品,投资者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产品存续期为二年。管理人将向该集合计划中投入投资者认购金额的5%的自有资金,用于弥补投资者委托年度出现亏损,以自有资金为投资者的本金设置安全屏障。 此外,管理人将提取管理费收入的50%作为风险准备金,当委托年度末投资收益率低于委托年度期初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时,风险准备金将会先用来补偿投资者。并且该集合计划不仅对客户本金实施保障,还以管理人自有的认购资金对客户已实现的收益提供安全保护,使保障随收益而增长。 2、 "中信证券避险共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该产品是一只限定性的集合理财产品,投资者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产品存续期为三年。该产品不低于80%的资产将投向稳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不高于20%的资产投向风险类金融产品。管理人将向该集合计划中投入投资者认购份额的3%的自有资金,为投资者的损失提供安全屏障。 3、"东方红1号" 该计划是一只非限定性的集合理财产品,投资者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计划的10%并承担有限责任,当到期计划发生亏损时,由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部分先承担损失。并且,如果年投资收益率小于或等于2.25%时,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有当年投资收益率大于2.25%的基本收益时,管理人才累进提取业绩报酬;从而使客户享受更高收益。该计划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免收管理费。 4、"基金宝"(Fund of Funds) 该产品是一只非限定性的集合理财计划,投资者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产品存续期为三年。该产品最大的特色在于其投资品种均为证券投资基金。在国外这样的产品称为"基金中的基金(FoF, Fund of Funds)",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在我国,目前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于其它证券投资基金。因此,招商证券的"基金宝"无疑成为市场上的一个崭新的投资品种,这使得该集合计划费用更低、组合分散度更大、风险更低。此外,该计划的管理人还将投入5%的自有资金,先行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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