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析东方红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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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10:31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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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开发的“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于近期在东方证券所属营业部和中国农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正式发售。东方证券总裁助理贺若先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一只兼顾安全和收益的专家理财产品,其产品设计宗旨是全心全意为投资者谋取回报,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的资金安全。 贺若先向记者介绍说,“东方红1号”是一个混合安全型的集合
贺若先表示,该集合理财计划主要特点如下:首先是风险由管理人先行承担,东方证券作为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计划的10%并承担有限责任,而且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不得退出,当到期计划发生亏损时,由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部分先承担损失,这意味着当计划资产受市场风险影响缩水10%时,投资者本金仍不受影响;收益由投资者优先享有,如果年投资收益率小于或等于2.25%时,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有当年投资收益率大于2.25%的基本收益时,管理人才累进提取业绩报酬;免收管理费,该计划到目前为止唯一承诺无条件免收管理费的理财产品;享有机构投资资格,该计划具有新股询价申购资格,能够参与新股询价申购和网下配售,还可以投资各种债券、银行间市场产品、逆回购等普通投资者无法投资的金融工具。 贺若先表示,东方证券对于运作好公司首只集合理财产品充满信心,从2004年公司的经营业绩来看,在上证指数下跌15.4%的情况下,公司证券投资获得了近20%的回报,在业内名列第一,受托管理的上海社保基金投资也获得了良好回报。在销售方面,“东方红1号”的托管人和营销推广机构是中国农业银行,有望取得较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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