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南阳“民告官”胜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10:09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赵健仲刘向军南阳报道日前,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依法宣判,撤销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分局对南阳大众公司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至此,一起“民告官”案件胜诉。

  2003年12月4日,《南阳日报》刊登一则声明,南阳大众公司营业执照、行政印鉴、合同印鉴作废。

  2003年12月5日,南阳市工商分局专业分局收到该公司变更法人的请求,并依据这份报纸声明和其他理由将原法人代表姜书建变更了。

  2004年,上海大众汽车南阳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大众公司)原法人姜书建一纸行政诉状把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分局告上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大众汽车南阳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系南阳军分区下属企业,按政策改制后,由姜书建等人出资并成为公司股东。该公司总资本金为618万元,姜书建以认购股份的方式向该公司投资408.9万元,占企业总资本金的66.16%,成为公司的最大股东。姜书建等人被选举为董事,组成了董事会,经董事会选举,姜书建成为董事长并出任总经理,后得到南阳军分区确认。2003年5月9日,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分局对该公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姜书建成为公司法人代表。

  但几个月后,企业因为一场股权纷争陷入困境。南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在未经姜书建本人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把姜书建370万元的股份权划转给了与姜书建有经济纠纷的王桂华,并把姜书建的企业法人资格从企业营业执照上注销,王桂华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姜书建和其他几个股东们在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将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分局告上法庭,诉其变更登记行为属审查不清、程序违法且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于2003年12月5日,对大众公司进行变更登记,核发变更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合法,违反法定程序。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被告于2003年12月5日对第三人南阳大众公司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






谈股论金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陈逸飞病逝
英国王储查尔斯婚礼
个人房贷提前还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生
漫画版《红楼梦》
网球大师杯官方站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中国多性伙伴个案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