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家企业停产整改,8家“土(小)”企业被取缔
记者李小千济南报道山东省政府在4月初组织了10个检查组,对该省“两湖一河”流域及省辖淮河、海河流域、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沿线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一次暗查,发现部分地区和企业对环境的破坏仍很严重。目前,3家企业被停产整改,8家企业被依法取缔。
此次暗查采取集中突击暗查和分组随机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均不通知当地政府、部门和企业。暗查共涉及14个市的94个工业污染源、29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和13个河流断面。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立军和副省长赵克志参加了现场检查。
从暗查情况看,部分企业不规范排污现象严重。此次暗查取样监测的70家工业企业中,超标排污的有32家,占45.7%。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管网不配套。此次暗查29家污水处理厂,停运、超标排污的近60%。
部分河流断面污染仍严重。监控广饶县大王镇外排水水质的织女河三座楼断面,COD高达580mg/L,超标2.87倍,织女河成全省污染最严重的河流。
此外,该省列入国家淮河、海河流域“十五”水污染防治计划的287个项目,目前仅完成47.4%。现有火电厂脱硫39个,已建成的只有11个,建成率仅为28.2%。黄台电厂已建成脱硫工程,但在本次暗查时未运行。
对检查出的破坏环境的相关企业和单位,山东省将严加惩处:
一是对暗查中态度恶劣阻挠环境执法及外排废水严重超标的银河纸业有限公司、陵县同兴酒业公司、滨州黄河造纸有限公司3家企业,责令停产整改,并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对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执法不力的将追究行政责任。
二是对治污设施停运外排废水严重超标的企业限期整改,并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到期整改不好的,要停产治理。
三是对外排废水超标企业及停止运转、超标排污的污水处理厂,根据超标严重程度,分别予以通报批评或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经济处罚。
日前,山东省环保局已分别向济宁、泰安、菏泽、德州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对下列8家“土(小)”企业依法取缔:曲阜华鑫实业有限公司(5000吨小造纸),齐河县小电镀厂,齐河县小化工厂两个,宁阳县磁窑镇后丁村小造纸厂,郓城县李集乡化工厂,单县皮革厂,成武永昌纸制品有限公司。
据悉,针对发现的其他情况,该省还有一批处罚通知书正在陆续下发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