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旭东
据报道,日前,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审批福州私立西山高级中学等11所民办学校作出更名决定,———去掉“私立”两字。从今年3月开始,福州市进行民办学校换证工作,只要学校提出申请,教育局就核准更名。
私立更名,最多就是达到“听起来好听一点”的效果。人们对私立学校的“潜认识”却不会随着私立帽子的摘除而有根本性改变;对私立学校的歧视、怀疑、不公,也不会因为“好听”的校名而改变;执教的教师、学习的学生,也不会由此得到公办的待遇。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确立了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但在目前公办占主流的情况下,私立总是有点另类。私立的教师矮人一等、学生低人一等,这就是对私立学校的“潜认识”。当法律地位遭遇“潜认识”,再动听的校名也难以改变私立学校的命运。惟有打破“潜认识”,才能还私立学校应有的法律、社会地位,还私立学校的师生合法权利与个人尊严。
眼下,最迫在眉睫的不是忙于私立学校的更名,而是在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上下功夫。一方面,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把民办校的合法权利送到他们手中,为他们撑起法律保护伞;另一方面,民办校也要有敢为人先的开创精神,不能甘于“低人一等”的不公待遇,应通过自身的努力,做出成绩,以此确立自己的法律、社会地位,让人们不得不刮目相看。
(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