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今年5月起,我市10个县(市、区)将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预计全市将有2.5万名农村困难群众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有1万人可享受农村医疗救助。
据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介绍,我市部分县(市、区)几年前就曾实施过农村低保制度,但由于资金受限,这一制度一度中断,未能更好地执行。
今年,市政府决定农村低保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负担。其中除娄烦、阳曲县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30%、市财政承担70%外,其余地方由市、县(市、区)各承担50%,并且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每月90元。今年全市各县(市、区)列入农村低保资金预算为495万元,列入医疗救助资金预算为165万元。
据了解,我市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且低保金额定为统一标准,这在全省是首家。去年,我市尖草坪区、晋源区、迎泽区、万柏林区和古交市已实施农村低保,除迎泽区为每月90元外,其余各县区均低于90元。今年全部启动低保制度并提高标准后,全市享受低保的农村困难群众将由去年的6000人增加到2.5万人。农村医疗救助去年有5个县(市、区)作为试点,今年全面实施后,将有1万人享受农村医疗救助。同时,农村五保户也将享受不低于低保标准的社会救助,实现应保尽保。
凡具有我市农村户口、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居民,均可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以及贫困农民家庭均可享受农村医疗救助。
低保金将采取社会化的发放方式,低保对象可按季到指定金融点领取。财政、审计部门将对低保和救助资金实施财务监管和审计,以确保其按时拨付和合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
信息来源:太原新闻网
(信息来源:山西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