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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马东瑾
国务院上月底通过了《2O05年工作要点》,提出八条稳定房价的意见。
其中第二条颇有些杀气:“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省政府负总责,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不力,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
显然,房地产是否过热的问题已经不是问题,甚至可以说是政治问题。
回顾过去争论不休的一年,建设部可以说是好好表现过的———去年十月下旬发表了一份七千字的报告反击泡沫论,报告认为,即使局部地区可能出现房地产过热或结构性过剩,也不能就此判断房地产已经是“泡沫经济”,“目前的住宅需求仍是真实需求”。
按他们的算法,到实现全面小康的2020年,约有3亿至3.5亿的新增城镇人口需解决住房,而原有城市人口也有改善住房的需求:2003年年底中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23.8平方米,到2020年可能要达到35平方米。
报告明说了,现阶段房价下跌不一定是好事。
现在国务院明令要稳定房价,那么,建设部的报告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此外,国家的房地产政策目标如果以“稳定住房价格”为首要考虑,到底什么幅度的房价上涨才不算偏离“稳定”?没有清晰的房地产政策,为地产市场降温恐难操作。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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