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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律师职务侵占获重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 04:02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聂益南西安报道】两位资深律师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期间,当企业负责人因经济案件受审查关押时,不是尽职尽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而乘人之危,趁火打劫,肆意侵吞企业巨额资产。日前,这一据称是全国首例律师职务侵占巨额资产案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决。陕西益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汪颖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律师苏启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据了解,1999年至2003年,西北石化设备总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知名企业家王建才因经济案件被审查和关押。2003年底王建才在案件了结回到公司后,发现该公司法律顾问苏启明、汪颖伙同公司负责人周玉林(判刑十年),利用王建才关押期间无法与外界沟通的机会,伪造王建才签字、伪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等法律文件,欺骗公司其他股东,大肆侵吞和恶意处置公司资产,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仅汪颖、苏启明二人侵吞的公司资金高达495.5万元。而他们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则高达数亿元。经国家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追查和协调,部分被恶意处置的西北石化设备总公司资产已被依法追回,其余部分正在依法追缴。

  重返原公司主持工作的王建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感谢政府和司法机关。被侵吞和被恶意侵占资产的追回为西北石化设备总公司的重新起步奠定了基础。他将尽快使濒临倒闭的公司起死回生,并将在今后的发展中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经营,使企业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12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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