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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流沙
罗德曼和姚明都是打球的,都效力于NBA。但如果对两人进行一个分析的话,罗德曼是明星,而姚明是球星。
明星和球星有本质区别,明星是娱乐大众,取悦大众的人。球星就是一门心思想着如
何把球打得漂亮再漂亮的人。
在美国,姚明不可能成为明星,而球星早就是了。成就明星需要姚明付出很多的努力,而这些“努力”对于姚明来说,肯定勉为其难。
但对于罗德曼来说,一切顺理成章。罗德曼是“篮板王”,又是“放荡型明星”。他浑身有“纹身”,他在鼻子上打了一个洞,挂上“鼻环”,又在嘴唇上钻了一个洞,挂了“唇环”,最后又在自己的乳头上钻了一个洞,挂上“乳环”。他还把自己的头发染得五颜六色,把头型做得乱七八糟,当他在球场上飞奔的时候,让人恍恍惚惚觉得是什么“怪物”闯进场了。
我是个忠实的NBA的观众,罗德曼的进场,可以极大地提高一场球赛的娱乐性。让我可以在一边欣赏职业球手精湛的球艺的时候,一边观赏罗德曼这种让人滑稽的装扮。
在同一场球赛中,罗德曼和姚明假如同时出场,哪一位更能抓住人的眼球,这个答案其实大家都明白。
NBA的一位官员曾这样评价姚明:姚,不错,但姚缺乏明星气质。从NBA的比赛精神来说,姚明的内敛和中国人固有的安身立命的性格特点与NBA是有些不兼容的。
NBA需要会打球的人,但更需要会“玩”的人。因为NBA本质上说并不是一种球赛,而是一种娱乐。如果NBA失却了“娱乐精神”,NBA也就失却存在的意义。
而罗德曼深谙此道。除了让自己身体去吸引观众外,还彻底地把生活搞乱了。在美国,他有6枚NBA总冠军的戒指,但名头最响亮还有“花花太岁”的称号。他曾在球场上穿着女人衣服与人动粗,传出与麦当娜有绯闻,又和美国色情杂志《花花公子》的艳星布兰迪打得火热。他的“放荡”让人咋舌。
罗德曼说:“球场就是个舞台,站在台上就得表演,就得取悦他们,取悦自己。”
显然,姚明是做不到的。即使姚明做到了,祖国人民也是不答应的。因为我们向来把比赛仅仅作为一种竞技行为,而且与国家荣誉有关,竞技怎么能是娱乐呢?那是指导思想错了,肯定要受批判的。
(观宇/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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