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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雪梅
水价的大幅度上涨,让郑州市的餐饮业行会与市物价局、自来水公司展开一场博弈。
4月1日,郑州开始实施新的水价标准,餐饮业因为被划入特种行业,水价从原来的3.6元/立方米猛涨到了10.2元/立方米,涨幅高达176%。(《大河报》4月10日)
河南省酒店业商会会长钱波简单算了一笔账,水价上涨之后,郑州餐饮企业一年要多掏两三亿元。这招致很多餐饮业的不满,它们明确表示拒交水费。于是行会出面组织谈判,几经商讨,几方最终选择了“先调研”。
这一次的水价风波,实际上是行会同物价局的第二次“交手”。2003年11月,郑州市物价局出台《餐饮行业明码标价实施办法》,要求在菜谱中写上每种主辅料的重量。业界人士认为这一要求根本不具备操作性,并且,必须购买物价部门监制的菜谱有摊派嫌疑。最终,行会领导下的斗争取得了胜利,“新式菜谱”被搁置。
作为一个保护自身利益的行业组织,各种商业行会在市场经济中已经显现其强大力量。
今年3月中旬,曾经轰动全国的“物业罢收风波”以物业公司的胜利而结尾,在这场长时间的博弈中,郑州市物业协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4月,四川省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在综合30多家理事单位的意见后,起草了一份《四川省餐饮娱乐业行约行规草案》。该“行规”第20条就备受争议的自带酒水服务费问题作了明确约定:餐饮企业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进餐饮店,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收取自带酒水服务费,自带酒水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一般按酒水价格的10%左右收取。
屁股决定脑袋,尽管被中消协列为“霸王条约”,但中烹协依然坚称“开瓶费”合理。
维护自身利益的诉求,使得行会每每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这本无可厚非,因为在市场中,谁都有权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并且尽可能地实现利润最大化。但当这种维护伤及企业自身或者消费者利益时,作为“第三方力量”的行会,就变成了新的垄断组织。
上个月,因一封《致全体零售商和批发商》的公开信,广州市眼镜商会与全国首家眼镜平价超市——“眼镜直通车”对簿公堂。双方针尖对麦芒,商会称超市“价格欺诈”,超市诉商会“集体封杀”。论争的根源在于,以“平价”为号召的超市捅了眼镜行业最忌讳的“马蜂窝”——眼镜行业到底是不是暴利行业?其价格是否虚高?
类似情况在家电、医疗等行业颇为普遍,每当一个低价大卖场或平价药店出现之时,都或多或少遭遇行业“价格联盟”的阻力。
此时,强大力量的支撑下的商业行会,俨然成为作风强硬的“老大”。
追溯一下商业行会的历史,就能看到这个“垄断老大”的踪影。
中世纪的欧洲,纺织业的蓬勃发展初现端倪。商人们开始雇用农村工人做些技术强不强的工作。他们将原材料分包下去,然后收回纺好的纱。
这种做法最初没遭到城内工人的反对,但当商人们开始把纱线也分包给农村工人织布时,就冒犯了当时最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之一——市镇的纺织工行会。他们冲向农村,砸了乡下的织布机。尽管农村织工反抗,但这种向乡下分包纺织活计的做法,却被行会遏制了几百年。分包制惟一未受阻拦的国家是英格兰,那里的地方政治自治成功地打击了行会的垄断权。利用廉价劳动力的分包做法降低了成本,使得该国的纺织业比国外竞争者占据优势,并最终使其向欧洲头号制造业大国大步迈进。
行会的“老大”做派差点儿毁了欧洲的纺织业!历史会不断重复,如果不吸取教训。
要使行业成为真正的“第三方力量”而不是新的垄断组织组织,就必须对行会的权力进行约束。也就是说,行业只是一个行业组织,各企业及消费者,都要有足够的力量与之抗衡,为各自利益斗争。只有当各方力量均衡时,才能实现彼此制约共同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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