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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一口清新空气,掬一捧洁净甘泉,很多人在不知不觉中享受着百里之外的公益林带来的生态效益。而这,是广大林农和所在地区牺牲经济效益换来的。
让广大林农高兴的是,今年初,我省全面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省财政以后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对生态公益林给予每亩4元至7元的补偿。这标志着我省长期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历史得到扭转,政府开始为公益林投资经营者的收益损失补偿。
到黄岩采访的当天,恰逢平田乡外岙村发放生态效益补偿金。村民王计生的30多亩山林拿到了135元补偿金,钱虽不多,但他还是很高兴:“毕竟政府开始重视我们林农的利益了。”
不能否认,目前的补偿标准还不能完全补偿农民的造林管护成本。建德新安江街道岭后村的穆春松说,他们村每亩公益林得到5元补偿,而在过去平均有50元的产出。一些村民承包的大片山林被划入公益林后,采伐受到限制,连投资成本都没收回。
生态效益人人共享,生态成本理应人人共担。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森林生态补偿不能仅仅停留在财政划拨专项资金这出“戏”上,而应尽快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方位补偿的良性机制。
俗话说,饮水思源。素有“群山之祖、诸水之源”之称的磐安县,是我省钱塘江、瓯江、灵江、曹娥江四大水系的发源地之一。多年来,这个县实行封山育林,使42万多亩公益林涵养了丰富的水源,同时关停了一批化工企业,从而为下游31个县(市)、2000多万人送去了一江清水。当地领导说,从经济角度讲,下游受益单位理应承担上游的部分付出,转移支付的水资源补偿费用于对广大农民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补偿,从而形成均衡生态链上处于不同环节的地区和居民利益的良性互动。
随着人们有偿使用生态意识的增强,江山、建德等地也都建议下游县(市)给他们水资源补偿费,切实改变公益林建设“上游牺牲,下游得益”、“少数人负担、多数人得利”的现象。
不仅仅是水资源补偿费。去年,来自云和的省人大代表廖爱琴提交议案,建议省政府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在下游经济发达县市提取一定比例的财政收入用于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公益林建设,或制定相应政策,在下游发达地区划出一块地作为上游地区的开发区,从而间接地补偿林农在公益林建设中的损失。
实行跨行政区域的生态补偿,政府充分发挥协调社会的职能显得尤为重要。在欧美一些国家,政府通过转移支付水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费用,或出台贷款、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生态公益林。广东的做法也值得借鉴:2000年来,该省珠江上游的4条主要支流每年分别从水土保持治理费中拿到1000万元,用于阔叶林改造和生态补偿,取得良好效果。
据了解,我省一些地方的生态补偿也开始起步。在黄岩,长潭水库每年从水资源费中拿出100万元,用于源头——大寺基林场建设;地处四明山区的宁波市林场,每年也拿到了该市划拨的300万元,以更好地保护这个甬江源头。
生态效益不是免费午餐。只有广大群众树立起有偿使用生态效益的观念,并不断“添薪加火”,公益林这道生态午餐才能更加“丰盛”。
(信息来源:中国 浙江) (信息来源:浙江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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