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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港口列入要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 11:34 商务部网站

  交通部日前正式出台《长江三角洲地区现代化公路水陆交通规划纲要》,明确江苏省连云港、南京、镇江、南通和苏州等五港作为长三角地区主要港口的地位。《纲要》是我国首个区域性交通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长三角地区交通发展的总目标。其中,《纲要》按层次划分长三角地区港口布局,江苏省上述五港同上海、宁波、温州和舟山等9个港口列为主要港口,同时把江阴、扬州、嘉兴和台州等4港列为地区性港口,其他为一般港口。

  (信息来源:南京特办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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