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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马东瑾
2005年,似乎是中国银行业颇为不平静的一年,接踵而至的金融大案不断考验着人们的神经。人们不禁要问:我国银行的风险控制为何如此薄弱?掏银行的钱怎么比掏自己荷包还容易?我们的钱放在银行还安全吗?
此前,面对外界对银监会“对制度执行缺乏有效监督,对不执行制度规定者查处不力”的指责,银监会已经开始全面“布网”,堵塞漏洞。
有券商研究员向记者指出,银行缺的并不是制度,“其实银行的内控制度,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来说,还是比较完善,“银行之所以金融大案能够频繁发生,主要是因为制度没有很好的执行”。
“这和中国许多企业的情况很类似,中国企业的内部运作,很多时候靠的不是制度,靠的是人情、人际关系。制度要听从和服务于人情,内控机制形同虚设。看看中国出事的上市公司、券商,这个问题就一目了然。”该研究员说。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银行人士称,银行的人事关系层层任命,下级是上级的人,“如果我是下级,我肯定要听上级的,因为我是他的人,是他给了我‘饭碗’,同样,当我出事的时候,他首先考虑的当然是替我‘护短’。”因此,银行实行问责制,希望靠银行自身来控制风险,在中国的土壤上,效果要大打折扣。“比如,当某分行底下的支行领导出了事,分行领导先想到的是如何遮掩,而不是问责。”。按照中国银行的实际情况,对银行高管问责,不能只停留在对当事人问责上,即谁出现问题谁承担责任,而且还要对其上级进行问责,追究高管的责任。
(摘自《证券时报》作者 晓河)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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