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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5月1日起,哈尔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制度全面正式启动,购房者可在开发企业售楼处的联网电脑上,对欲购房屋直接“查底验身”,做到明明白白购房。
据了解,5月1日该制度实施后,购房者可在开发企业售楼处的联网电脑上,查看欲购房屋是否进行过交易、抵押、预查封等信息。一旦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了买卖合同,经网上联机备案,该房屋就不能再交易,这样就可以有效杜绝一房多售等现象,使商品房屋买卖
更加透明,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
该制度实施后,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许可证》时,就要在网上向市房产住宅局提交相关法定审批要件,建立楼盘表,录入房屋面积等相关数据。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始售房后,由市房产住宅局对该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核对,并在该项目楼盘表中用不同颜色标注房屋状态,其中:属于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范围,且无其他限制的房屋,标注为“可售”(绿色);已经正式在网上签订买卖合同且进行备案的房屋,标注为“已售”(蓝色);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销售的房屋,标注为“抵押可售”(黄色)。出卖人自留、已办理在建工程预登记、被人民法院依法进行预查封、超规划建设不在预售范围,以及抵押权人不同意销售的房屋,标注为“不可售”(红色)。
据介绍,届时买卖双方将使用国家建设部规定的统一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在网上协商订立买卖合同。网上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后,由购房人设置密码,在开发企业销售端联机打印出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认定后,即可通过网上将电子合同文本传送至市房产住宅局进行合同备案。购房者可凭身份证号及唯一合同号,到哈尔滨房地产信息网www.hrbfdc.cn查询备案信息。(黑龙江日报)
作者:董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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